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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線律師:陸小紅(江蘇ssd固態硬碟價格寧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女士:我2013年11月休產假,產假結束後,單位口頭通知將我的工作由總經理助理變更為普通文員。我不同意,單位說現在效益不好,同時usb為了我照顧孩子,強制變更了我的崗位,並且按普通文員的待遇發放我的工資,請問我該怎麼辦?
  陸律師:根據勞動法及婦女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化療飲食有哪些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劉女士可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複原崗原薪待遇。
  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景觀設計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的梁會萍律師。  (原標題:哺乳期被降低待遇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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