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記者統計,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首開先河至今,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地區已接近40個固態硬碟。近40個試點地區中,除了銀川、哈爾濱、石家莊3個省會城市,其餘試點均為縣市區。由於試點地區行政級別不高,所以,科級幹部系官員財產公開的“主力”。8月13日至15日,新京報記者回訪其中30個試點地區,“曇花一現”的地區多達13個。還有4個試點曾宣佈啟動官員財產公開,但之後無下文。(8月18日《新京報》)
  近年來,各地紛紛推行了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可以說記憶體,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不僅是增強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財產“公開度”的一項重要舉措,還是一種預防和懲治官員貪污腐敗的制度保障,更是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參考標準。就制度本身而言,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不失為一項強化幹部監督的有效舉措。
  但制度再好,如果沒有付諸於實踐,抑或是得到很好的落實,也都會是空談,是一則“美麗童話”。從新京報記者回訪化療副作用官員財產公開試點的結果來看,居然有多達13個地區陷入了“曇花一現”的境地,著實是發人深思。
  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緣何會出現“曇花一現”的局面呢?筆者認為,一則是“人走政息”方面的影響,一任領導一規劃,由於人事調整,上一任領導推行的財產公開制度,下一任領導接手時,則會出現不執行,抑或是跑偏執行的現象;二則是一些地方迫於公眾壓力以及個別官員阻力,在執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上,公示的內容僅限於模糊層面,甚至有的是只申報,卻不對外公示,導致此有巢氏房屋項制度難以推行;三則是對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缺乏有效的監督與管理,且核查難度相對較大,使得此項制度推行過程中缺乏配套制度的保障與約束。
  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出現“曇花一現”的局面,不僅會導致此項制度難以從時間範疇和空間範疇上深入推行,難以達到預期效果,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府的公信力,讓廣大人民隨身碟群眾大失所望。從另一個層面來講,還會使得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工作缺少了一項重要保障制度。對於當下中央深入開展的反腐倡廉工作,更是增加了一定的阻力。
  因此,如何讓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走出“曇花一現”的“美麗童話”,是值得各地去深思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為,讓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取得預期效果,關鍵還在於各地不折不扣地抓落實,而如何落實好,領導幹部的作用不容忽視,作為一名領導幹部,既然要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就必須要率先垂範,堅持做到執行不跑偏。另外,在執行此項制度時,各地也要既做到申報,也做到公示,更要在社會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當然了,要想讓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取得實效,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台相關配套的制度予以輔助,唯有以制度保障制度,以制度約束制度,方能讓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不走樣。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隨著中央各項制度改革的推進,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定會成為促進幹部監督、選拔任用幹部、預防懲治腐敗的重要保障。
  文/劉剛  (原標題:官員財產公開何時走出“曇花一現”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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