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汝城12月27日訊(通訊員 包利斌 朱中國)父親還比親兒子小,聽上去有些天方夜譚,但這卻是真實的存在。湖南省汝城縣暖水鎮村民朱某由於歷史原因,將自己的出生年月1937年誤登為1962年,這樣便比自己的兒子出生年月1961年還小一歲。
  12月26日,汝城縣公安局暖水派出所在戶籍信息自查中,發現了這一不正常現象,民警及時與朱某及其所在村委會溝通,更正了這明顯錯誤,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
  原來,朱某原先的戶口登記信息中,其出生年月為1962年11月19日,比其親生兒子朱某明的年齡(1961年出生)還小一歲,原先的戶口信息登記明顯錯誤,但因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和原始依據而無法更改。
  近日,暖水派出所民警在認真學習《關於河北省公安廳迅速核查嚴肅處理內丘縣公安局少數民警對群眾申請更正戶籍登記明顯差錯久拖不決問題的通報》,並專門召開所務會議,明確責任民警,主動找到朱某,在其親屬的主動配合下,深入曹家村組通過對朱某兄弟姐妹及其鄰居的詢問、合影,形成了足以認定朱某出生年月為1937年6月的堅實證據鏈。
  由於情況特殊,暖水所收集充分證據後迅速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相關情況,迅速完成了朱某年齡更改從受理到審批結束的全過程。  (原標題:父親比親兒子還小一歲? 原是戶籍信息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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